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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“极简审批”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从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流程出发,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改革,推动项目审批流程再精减。《若干措施》自7月1日起施行。
“近年来,我省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,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仍有改善提升空间。”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通过政企座谈调研等方式,收集整理经营主体反映和关切的堵点痛点问题后,《若干措施》应运而生。
立足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——
通过绘制“产业地图”,实行“标准地+用地清单制”,探索实施审批预制制度,试行项目审批核准“多评合一”等举措,推动服务保障向前靠;
通过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,加快工程采购项目流程,简化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,简化规划放线核验监管等举措,推动项目建设加速跑;
通过简化办理竣工备案手续,深化公用设施接入服务改革,推广“验收即拿证”等举措,推动竣工验收更舒心。
“这一过程中,10个审批事项被合并为5个事项办理,将进一步加快工程项目落地。”该负责人介绍,与此同时,《若干措施》梳理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要求,提升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和在线审批水平,实施智能申报导引,推进跨部门、跨系统、跨区域数据共享,持续压减经营主体办事成本。
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同时,《若干措施》也注重对审批过程存在的风险进行防控,要求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,包括对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后补方式审批的事项实行全覆盖监管,检查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,构建联合惩戒机制等,确保我省工程建设项目“极简审批”制度改革顺利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