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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新星3月8日公告,公司于当日接到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陈学敏的通知,陈学敏于2023年3月7日与楼奕霄签署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9.7626万股股份(占公司总股本的5%)协议转让给楼奕霄。此次转让价格19.53元/股,转让价款共计约1.62亿元。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。
本次权益变动后,陈学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7558.0694万股股份,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.54%;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陈学敏直接和通过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1.06%股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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